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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机扫一扫 法律兜里装
2024/05/27 14:11:05 查看1131次 来源:周彦敏律师
夫妻一方婚内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,并且房产证显示为单独所有。那么请问这套房产到底归谁?周律师可以明确告诉大家,这套房子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各占1/2。理由如下,第一点,房产证虽然显示为单独所有,但这仅仅是房屋管理部门做产权登记工作的一种备注。只要房产证是登记在一人名下的,房管局通通都会备注为单独所有。但是只要房产证登记在两人,包括以上产权人数的情况下,房管局登记去备注房产证的时候,要么显示为共同共有,要么显示为按份共有。所以房产证显示为单独所有,根本不代表房屋归你一人所有,仅仅只是做一个备注房产证登记了一人名下罢了。第二点,物权以登记为准的原则,登记在谁名下,所有权去归谁没有错。按照民法典物权编,毫无疑问,这套房子登记在一人名下,房屋的所有权就归你,但是法律适用不应该片免,这个房产的所有权的确定,除了适用于民法典物权编之外,还要适用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。由于在婚内购买,哪怕是你单独一人赚到的钱去购买的。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,这个房产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各占1/2。虽然这个房子啊是夫妻共有,并且各占1/2,但是那么登记的一方能否单独处理呢?那罗律师继续明确告诉大家,登记的一方确实可以单独的处分这个房产,包括单独的办抵押,甚至单独的买卖。很多人会提出疑问,而不是啊在交易的过程当中,经常性需要夫妻双方去签名啊。那说的是正常的交易买卖,并且是属于买家要办按揭,你往往会看到需要夫妻签名,但是如果你夫妻感情不和,一方想恶意转移财产,并且买家是属于不办按揭的情况下,毫无疑问登记的一方可以擅自处分,包括抵押和转移房屋的所有权。所以大家一定要谨慎哦,谨慎谨慎再谨慎,特别是夫妻感情不和的,一定要注意这一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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